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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支持“三农”恰似一股春风
2014-12-08 09:36:42      来源:经济观察网       分享:

导语:新的金融支持“三农”政策,对进一步提升农村金融服务的能力和水平,实现农村金融与“三农”的共赢发展,必将起到“催化剂”的作用。

经济观察网 降蕴彰/文 国务院总理李克强12月3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将加大对农村金融的税收支持,这对于整个“三农”工作来说,恰似一股温暖的春风。

本次会议做出两项金融支持“三农”的决定,一是把即将到期的两个金融惠农政策,即对金融机构不超过5万元的农户小额贷款利息收入免征营业税,按90%计入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对保险公司开展种植业、养殖业保险业务的保费收入,按90%计入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都延推至2016年年底。二是针对农户贷款需求主要集中在5万元到10万元的情况,将享受税收优惠的农户小额贷款限额从5万元提高到10万元,并把对县域农村金融机构保险业收入减按3%征收营业税的税收优惠政策,也延长至2016年底。这对于深化农村金融改革,乃至对于强化粮食安全保障、建设现代农业、增加农民收入、缩小城乡差距等都具有重要意义。

长期以来,我国农村金融发展相对滞后,不能很好地满足支持和服务“三农”的需要,在很大程度上制约了农业农村经济发展和农民增收。这次国务院常务会议公布新的农户小额贷款、农业保险两项政策,既可以充分调动金融机构向农户贷款的积极性,扩大对农户的保险保障和服务,也可以整个金融支持“三农”的体制机制创新。

新一届中央政府执政以来,从十八届三中全会,到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都反复强调,“三农”工作是政府工作的重中之重,并出台了一系列金融支持“三农”政策措施,从目前来看,已经初步形成了多层次、较完善的农村金融体系,金融支持对“三农”的覆盖面正在在不断扩大,服务水平也在不断提高。

这次国务院常务会议再次强调,“三农”工作始终是政府工作的重中之重,须臾不可松懈,并出台新的金融支持“三农”政策,对进一步提升农村金融服务的能力和水平,实现农村金融与“三农”的共赢发展,必将起到“催化剂”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