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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政协原副主席陈柏槐受审 被指控造成损失6.1亿
2014-12-23 14:14:25      来源:人民网       分享:

庭审现场

人民网北京12月23日电 据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官方微博消息,福州中院于今日8时30分在第二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湖北省政协原副主席陈柏槐滥用职权、受贿一案。上午开庭期间,公诉人指控被告人陈柏槐在担任湖北省农业厅厅长和湖北省政协副主席期间,违反规定,徇私舞弊,授意、批准将农业厅下属单位的国有划拨地非法转让用于经营性开发,给国家造成经济损失6.1亿多元,并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收受他人财物共计283万多元。

法庭对起诉书指控被告人陈柏槐滥用职权,向深圳泰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法转让、合作开发国有划拨土地400亩,造成国家经济损失5亿多元的事实,进行法庭调查。

据公开报道,2013年11月19日,湖北省政协原副主席陈柏槐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接受组织调查2014年3月,最高人民检察院以涉嫌滥用职权、受贿犯罪,对陈柏槐立案侦查并采取强制措施

陈柏槐简历:

陈柏槐,男,1950年8月出生,汉族,湖北武汉人,1973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71年11月参加工作,在职硕士研究生学历,华中师范大学旅游学院区域经济学专业毕业。

主要经历是:

1971.11—1974.09 湖北新洲县旧街区农业技术员;

1974.09—1976.09 黄冈地区农业学校学习;

1976.09—1978.10 黄冈地区革委会农办干部;

1978.10—1982.09 湖北省委农办干部;

1982.09—1985.07 华中农学院农经系农业经济管理学专业学习;

1985.07—1987.05 湖北省政府办公厅农业处干部;

1987.05—1991.02 湖北省政府办公厅农业处副处长;

1991.02—1995.03 湖北省政府办公厅农业处处长;

1995.03—1997.06 湖北省水利厅副厅长;

1997.06—2000.11 湖北省政府副秘书长(其间:1997.09—1999.01华中师范大学旅游学院区域经济学专业在职研究生学习);

2000.11—2002.05 湖北省政府副秘书长,省政府参事室主任;

2002.05—2003.01 湖北省政府副秘书长,省农业厅党组书记,省政府参事室主任;

2003.01—2003.02 湖北省政府副秘书长,省农业厅厅长、党组书记,省政府参事室主任;

2003.02— 湖北省农业厅厅长、党组书记(其间:2005.10—2006.01中央党校第45期进修二班学习);

2009年1月—2013年1月 湖北省政协第十届委员会副主席。(简历来源:荆楚网)